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令我抓狂的文法書和字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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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,要搞清楚一些英文用法真的是有很深的無助感,尤其是搞清一些明明就很簡單的字──compare to, compare with,光是追蹤這兩個詞的用法就可讓我寫成一本偵探小說了! 首先,我讀的經典級英文書寫及用法的小書上說:compare to是比較兩個本質不同的事物的相似處,例如把女孩比成花,把人生比旅行;而compare with是比較兩個本質相同的東西的差異處,例如巴黎比倫敦,小明比小華。 而我也不厭其煩地去追其它字典,也說得大同小異,包括很有名望的英文字典。 然後有一天我和大王說:compare with you, I am......,大王竟然說不對!他說我應該要用"compare to"!見鬼了!我們不是都是人類嗎?為何是compare to?難道是因為我是下人而你是大王??? 我還把證據翻出來給大王看,什麼X津什麼劍X都是我的靠山!然而大王還是說不對就是不對,我心想:你怎樣也是個挪威人嘛,你懂什麼英文? 他承諾幫我找資料和證據,然而他很忙著雲端深處的計算(微軟的工作),連易經都去看了,卻一直沒空去幫我查。 這段期間我還是深信著,人和人之間應該要compare with。另外有一本懸疑小說也佔據著我的心思,我暫時把文法放置一旁。 這幾天小說讀完了,我也又開始讀新的文法書,然而未解決的compare還是影響著我的文法研習心,我再度上網去查,確實發現有些人會用compare to去和他人比較!可是我都把這些人當成是外來移民──所以會錯用英文!然而,當我看到美國某電子報有了這樣的新聞標題:Ferraro: Obama Wrong to Compare Me to Wright,我終於開始信心崩落了!那是一家有名的報紙,不可能會犯這種大錯! 我立刻跑去向大王咆嘯,逼著他要把compare給我解釋清楚!逼著他甚至要寫信去跟字典和文法書公司抗議,怎麼可以這樣認真且學術地唬弄世人!!!如果連字典都不能信,你要叫人信什麼?大王也被我吵得快發瘋,他嚴重抗議這不是他的責任,他甚至不是個英文母語人!也氣得拒絕向我解說。 好啦,compare to,compare with都可以用在人比人,那究竟是要怎樣用?我的問題還是沒有解決! 終於,我找到一個也不算非常有名的網頁,它解釋說:比較兩樣東西的相似或不同(但只是兩者其中之一)用compare to;「同時去」比較兩樣東西的「相似以及不同(兩者皆比較)」用compare with。另一個一樣不見經傳的網頁則說:比較兩樣東西的相似處用compare to;同時去比較相似及不同用compare with。──這兩家的解釋還是有點不一樣,但我至少確認了compare with是用在同時比較相似和不同時用!也可以70%相信compare to是比較相似或不同其一而已! 更重要的是,我對知名字典和文法書的信任度開始大大降低!尤其有一次我查X津字典的lie low──我一直覺得這個詞可以翻譯成「低調」或謙卑之類的,可是X津字典上的解釋卻打破我的感覺,它說lie low是躲藏的意思,甚至暗示「等待良機行動」,其餘各大字典也差不多,稍微好一點的沒去暗示等待,但大家都說它是躲藏的意思──我•不•服!(但我有什麼資格去不服氣呢?) 終於有一天我看到一篇公用許久的宗教佈道文,其中有一句「to lie low before God」(在上帝面前謙卑),那天,我就氣得要把字典撕成萬段!因為它的諸多解釋中完全沒提及謙卑相關字眼!(難不成要我相信佈道文是說人要在上帝面前躲藏自己?!) 到此,我已經拒絕完全相信字典了!但是我又能相信什麼?相信我自己的感覺?相信挪威人大王?我真的不知道!我只能隱約感覺,長期地閱讀的好處似乎大於研究文法書和抱著字典,讀多了各種不同作家寫的書或報紙雜誌,似乎比較更能真確連接實際生活用語•••,我已經感覺文法書的日子快終止了,如果業餘如我都能發現這麼多簡單的漏洞,還有什麼值得好去繼續的呢?還不如拿這時間去多看幾本精采的小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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